“国五条”遏制楼市投机

        发布时间:2013-03-04   作者:枣庄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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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点题在部分城市房价重新抬头之际,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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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城市房价重新抬头之际,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建立稳房价问责制等内容。其后,对个人售房征20%交易税的规定,成为该政策细则中最受关注的条款。

20%的税负会不会转嫁到持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一方,加重普通百姓的购房负担?以往“问责”并未真正实施,今后会不会流于形式?限购政策是否会常态化?两会内外,话题仍在升温。

编 者

回应>>>

张嘉极委员:

新政“稍猛”旨在抑制不合理需求

“可以说,‘国五条’用力很猛。新政对郊区、县市也进行限购这意味着,即使是改善性需求,也得卖掉原有住房,才有资格买新房;但新政同时规定,卖房须交20%的个税。”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嘉极估计,一段时间内新政会对房地产市场起到抑制作用。

“政府此次较多倚重限购这一行政手段,而非主要依靠市场调控手段,或许有另外的考量,就是防止热钱进入。”当前美国、日本、欧洲等均采取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热钱有涌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冲动。“热钱进入,会造成房地产市场有需求的假象,推高房价,严重干扰国内经济秩序和质量。新政之所以下手较狠,可以理解为政府的判断,是相比改善性住房需求,当前阻击热钱的形势更为迫切。”张嘉极说。

张嘉极认为,新政明确“鼓励改善性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但还没有明确,改善性需求、投资投机需求怎么区分。此外房产信息全国统一联网工作的推进仍不顺畅。如果早日运用现代技术监测、管控楼市,能避免监管碎片化和政策盲目化。这件事其实不难,关键是摆脱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羁绊。

“以前相关政策也有问责机制,这次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张嘉极分析,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发展房地产市场拉动本地经济发展,并曾尝试突破限购等政策。强化问责机制,就是让地方政府明确认识、不存幻想。“个别地方出现‘闯红灯’后被立即警告,及时纠正,中央政府没有动用问责机制也属正常。”

(本报记者 魏本貌)

贾康委员:

楼市调控应该“双轨统筹”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要求对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个税。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新政一方面大大抑制了通过买房卖房不断倒手来获利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压抑了二手房市场的改善性需求。“前者是大家可接受的调剂效果,但也会对刚性需求造成‘误伤’”。

“或许政府认为两会之前有必要表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所以拿出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措施。”贾康认为,“公众不必太看重某一项政策,要看通盘政策的优化和整个制度框架的合理趋势。长远看,如果某项制度的演进与完善,能增加有效供给,就值得肯定。此次新政未来仍可能做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不会恒久不变。”

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贾康强调“双轨统筹”,即不光看商品房市场上的房价变化,也要同时思考怎么推进保障房建设,让低收入群体、收入夹心层住有所居,降低商品房市场高房价对他们的杀伤力。

(本报记者 熊 建 姜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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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政策不断加码

2010年1月 “国十一条”

二次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010年4月 “新国四条”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0年9月 “9·29新政”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本地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2011年1月 “新国八条”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2013年2月 “国五条”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枣庄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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