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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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全市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会在峄城区召开。会议要求,一方面以示范镇建设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进一步聚集人口、资金、产业等发展要素,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和农村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另一方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惠民政策、支持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住有所居”问题,建设“幸福新枣庄”。

     为切实抓好示范镇建设,我市将抓紧修编示范镇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2012-2015年示范镇建设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我市将重点抓好过境路、主干道、镇区出入口、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加快示范镇自来水厂工艺和管网改造,2013年年底前,示范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同步建设污水管网,2014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须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快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上半年,每个示范镇都要配备2台以上的密闭式专用垃圾运输车,2013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都要有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处理场,并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区(市)处理”。在规划框架内,精心设计建设或改造特色街区、重要建筑群、重点建筑物,2013年年底前每个示范镇至少要打造1条特色街区。稳妥推进镇驻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小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同时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产业特色,打造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建设发展产业园区,通过3到5年的努力,力争10个示范镇全部打造成为影响周边、辐射全域的特色产业强镇。在强化示范镇管理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示范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规划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四线”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度。

      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上,全市上下将尽快落实补助对象,居住在经鉴定属于D级或C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尽快将其基本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实行“个人申请、村(居)集体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市)审批、协议签订、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

      为确保完成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我市还建立健全了工作推进机制,主要包括督导评价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落实“五个一”的推进机制,对各示范镇建设动态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两月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一季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不断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促进工作。对工作进展不力、发展缓慢、年度考评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部分省级示范镇,将根据省里要求进行调整;对工作进展不快、推进不力、发展缓慢、连续两次考评排在末位的市级示范镇,将报请市政府实行末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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